机构名称:
适用对象:拥有已实施并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并良好经济效益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中小企业
借款人以其可以转让的注册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质押担保,取得的信贷资金。
(一)服务对象
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的目前仍在法定有效期限内、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事项的核心专利,并已实施并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并良好经济效益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中小企业 。
(二)产品特点
专为高新技术类小企业量身打造的贷款产品,无需抵押。
(三)借款条件
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特殊行业需持有特业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
2.企业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且实际控制人具备3年以上的管理经验。
3.借款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无恶意拖欠及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作质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