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正式启动
2017-01-05
2016年12月22日,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正式启动。旨在将京津冀区域打造成为国家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应用先行区、改革综合试验区和全球大数据产业创新高地。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大数据对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希望三地通力合作,加快打造以北京为创新核心、天津为综合支撑、河北做承接转化的大数据产业一体化格局,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挥先行示范、率先引领的功能,共同将京津冀区域打造成为国家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应用先行区、改革综合试验区和全球大数据产业创新高地。
北京市副市长隋振江指出,联合申请共建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是三地经过科学论证后,提出的一项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举措。北京市正在研究落实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具体方案,在产业创新方面,计划重点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云计算和大数据是其中之一,北京还将积极研发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与天津、河北战略协同,共建共享,从植入新要素、引导新布局,实现“大数据促升级”;贯彻新理念、践行新方法,实现“大数据强治理”;通过紧扣新实践、推广新应用,实现“大数据惠民生”等三个方面着手实施建设,切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张伯旭代表三地,面向全球发布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向国内外各界介绍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张主任强调京津冀三地将各自发挥在大数据产业、技术、市场资源密集的优势,共同将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打造成为国家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大数据应用先行区、国家大数据创新改革综合试验区、全球大数据产业创新高地。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建设将突出创新驱动、突出服务民生、突出联动协同、突出产业融合四大基本原则。计划通过5年的建设,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将取得明显的成效,到2020年底,以人为本、惠及民生的大数据服务新体系初步建立。大数据红利充分释放,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同时还设立了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建设了京津冀大数据协同处理中心及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应用感知体验中心等。其中,京津冀大数据协同处理中心预计将建成e级超级计算机,形成超级计算与云计算融合的大数据处理基础设施,数据处理能力达到百亿亿次,存储能力超亿b级。
与此同时,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首期计划募集100亿元,通过支持大数据及相关领域的上市公司并购、股权投资等方式,助推京津冀地区大数据产业整合协同发展和行业应用推广。基金还将与产业资本、金融机构等在项目端协同创新,预计可带动社会投资总规模达400亿元。其首批合作单位包括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国富资本、浦发银行、南京银行等。
此外,北京、天津、河北三地还围绕大数据促进清洁能源应用、制造业企业转型、产业园区建设等领域的合作进行了项目签约,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迈上新台阶。(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中国工业报记者孙郁瑶 )
(责任编辑:石曦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