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工信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动全省工业项目建设,按照省政府要求,现请各市(地)报送2018年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项目范围为2018年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新开工和计划新开工项目,填报附件1;2018年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续建和计划续建项目,填报附件2。
二、请各市(地)工信委会同当地发改、商务等部门,认真组织企业填报,对填报的数据和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项目汇总后,须经各市(地)政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以各市(地)工信委正式文件形式于4月25日前报送省工信委,电子版发送邮箱,由我委汇总后报省政府。
联 系 人:张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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