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黑龙江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1-05-10
按照《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试行)》(黑工信企业规〔2020〕9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2021〕82号)要求,经市(地)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现认定黑龙江鑫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80户企业为2021年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继续坚持聚焦主业、打造优势,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专业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特色化生产服务和新颖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各市(地)工信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定期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情况和本地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经验做法报送省工信厅。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3年,为2021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5日。有效期满当年可再次申报。有效期内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一个月内向所属市(地)工信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省工信厅申请办理更名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