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重点用水行业和“老字号”企业取水量情况的通知
2017-08-02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工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根据省政府有关深入摸清重点用水行业取水量情况,做好工业节水基础性工作的要求,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商本地水务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火电、钢铁、造纸、石化、医药、食品饮料六大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和“老字号”企业的2016年取水量,并于8月15日前将相关情况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王石 电话:0451—82653317
电子邮箱:
附件:1. 2016年六大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取水量统计表
2. 2016年“老字号”企业取水量统计表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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