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大力推进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突出症结、有效遏制各类煤矿事故的治本之策,坚持一手抓淘汰退出,一手抓产业升级,深入调整煤炭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省政府第24次专题会议结束后,双鸭山市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一周内召开6次会议,深刻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坚定决心、内涵背景、核心要义,集中学习国发7号文件精神,深入学习省政府提出的“五项”要求和“十项”机制。6月19日和20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主持召开了市委十一届33次常委会议和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推进工作。
为强化煤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双鸭山市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相应成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负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县区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督导推进组、政策法规组、安全稳控组、综合协调组、督查问责组和后勤保障组等6个工作组和5个定点推进包保组,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双鸭山市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了煤矿整顿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方案。先后组织制定了《双鸭山市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双鸭山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双鸭山市煤矿停产整顿验收工作方案》,确定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5方面39种整治内容,党委政府、部门、企业3个层级16类整治对象,确定了9类关闭退出、8类停产整顿和8类上限处罚情形;成立了打非治违、联合检查、联合督察、追责问责4个专项工作组,坚决整治煤矿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倒查,对不执法者执法,对不追责者追责。
6月21日,双鸭山市煤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建立完善全市专项整治奖惩机制进行安排部署,按照“一堵三疏”原则,组织政法、公安、组织部、纪检监察及各相关部门制定整顿关闭矛盾化解工作预案,加强政策宣传解释,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下发了《关于加快落实市政府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部署的通知》,就落实“十项”奖励惩戒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限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双鸭山市落地见效。(来源:黑龙江日报,记者刘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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