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获悉,2016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相对稳定,各月窄幅波动,温和上涨,全年同比上涨1.8%,低于大中城市平均水平,比2015年扩大0.4个百分点。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2.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2%,只有交通和通信类下降。
对价格总水平影响程度较高的有食品烟酒、教育文化和娱乐、衣着、医疗保健,影响率共占87.8%,是推升物价上行的主要动力。食品烟酒类影响程度居首,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9%,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0.85个百分点,影响率为47.2%。其中:在外餐饮上涨3.2%、食品上涨3.1%、烟酒上涨1.7%、茶及饮料下降2.5%。(来源:黑龙江日报,记者李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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